贫穷是犯罪吗?一个简单的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贫困是系统地创造和惩罚的。债务人监狱、大规模监禁和福利制度的结构只是产生和再生产贫困的系统设计的几个例子。

贫困和无家可归的交织性表明了它的系统性。贫困对有色人种、移民、精神疾病或身体残疾等已经被边缘化的群体的影响尤为严重。例如,考虑种族、贫困和无家可归之间的联系。在全国范围内,白人约占人口的74%,但只占全国无家可归人口的49%。相比之下,美国黑人只占总人口的13%,但却占无家可归人口的40%以上。拉美裔至少占美国无家可归者的16.9%。美国原住民的无家可归率也高得不成比例,是他们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的3到8倍。总的来说,全国超过68%的无家可归者是有色人种,尽管他们占美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种族,或者更明确地说,种族主义和无家可归是不可分割的。

就像种族和监禁一样,无家可归和监禁也密切相关,因此一些人将美国的刑罚系统描述为全国最大的无家可归者收容所。无家可归是入狱的一个危险因素:超过15%的在押人员在入狱前无家可归,这一比例是普通成年人的7.5到11.3倍。大约25% - 50%的无家可归者有犯罪史,通常是因为与无家可归有关的非暴力犯罪被捕,比如露营或乞讨。在全国范围内,大约49%的无家可归者在监狱中度过了5天或更长时间,18%的人曾被监禁在州或联邦监狱。即使囚犯在被捕或入狱之前不是无家可归的,一旦他们经过刑事司法系统的处理,他们在出狱时也更有可能成为无家可归的人。

将无家可归定为犯罪的主要驱动因素是,越来越多的法律和政策试图将明显贫困的人驱逐出公共空间。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明显贫困”一词及其各种变体“包括目前无家可归的人,但也包括那些因住房不稳定、精神疾病或其他心理或社会经济挑战而导致他们无法在公共场所度过全部或大部分时间的人”。在更具体的意义上,“明显贫困”一词指的是长期无家可归的人。长期无家可归的特点是很少有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的时间,反映了一种持续的无家可归状态。换句话说,与其他无家可归者相比,长期无家可归者是最明显的类别,因为与大多数短暂性或过渡性无家可归者不同,长期无家可归者无家可归的频率更高,时间也更长。从更专业的角度来说,长期无家可归的定义是:在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睡觉,或在紧急避难所住一年或更长时间,或在过去三年中至少经历过四次这样的无家可归,以及患有慢性健康问题、精神或情绪问题或身体残疾等致残状况。这些共同发生的情况有助于解释他们无家可归的持久性。由于长期无家可归者在公共场所的持续可见性,他们是惩罚无家可归者条例的主要目标。这些法律,在可见贫困的耻辱的推动下,起到了将长期无家可归的人从公共空间清除的作用。

刑事定罪的法律和政策表达了对可见贫困的集体蔑视,但许多支持刑事定罪的人并没有意识到这种法律实际上是如何使无家可归问题变得更糟的。许多人没有意识到,刑事定罪和其他处理无家可归问题的传统方法是解决这一问题最昂贵和最低效的方法。有些人不准备接受这样的证据,即永久性支持性住房等非惩罚性替代方案是解决长期无家可归问题最具成本效益的方法。他们无法理解把住房或帮助给一个看起来不值得的人。恐惧、刻板印象和歧视助长了这种对从刑事定罪转向非惩罚性替代方案的抵制。但对其他支持定罪的人来说,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定罪是一个如此紧迫的问题,而且存在更有效的非惩罚性替代方案。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本文的第一部分以人类为中心,阐述了无家可归本身是一种惩罚的重要背景。无家可归的内在创伤困扰着那些经历过无家可归的人。了解这一背景,必须采取更加深思熟虑的法律和政策对策。第二部分概述了惩罚无家可归者的法律,给出了一些常见的例子,并解释了这些法律在宪法上是如何不健全的,并使无家可归者变得更糟。第三部分调查了美国城市普遍将无家可归者定为犯罪的一些原因,解释了一些心理学和社会学动机,并举例说明了对无家可归者长期存在的破坏性刻板印象和歧视的常见神话。最后,第四部分探讨了住房优先和永久性支持性住房,这是刑事定罪的非惩罚性替代方案,已被证明是解决无家可归问题的更具成本效益的解决方案。

阅读全文惩罚无家可归作者是SSRN的Sara K. Rank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