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责任的法律基础受托人对投资决策有了很大的变化。

历史上,法律所限制,慈善机构的能力追求多元化的投资策略。基础法律对个人投资决策评估投资业绩,而非投资组合的性能作为一个整体,并强调生产收入和保护资本的增长,同时也禁止基金会经理将投资决策委托给第三方。在某些情况下,基金会经理仅限于证券进行投资(主要是固定收益证券)出现在“法律名单。”

财务管理和市场的发展,相应的法律的变化,注册一个新概念的受托责任,专注于投资”总回报。“这投资策略不仅考虑利息和红利,以及资本增值,当测量投资回报率,但还评估投资业绩根据基金会的整个投资组合,而不是个人投资的收益或损失。

阅读全文风险管理的Andras Kosaras国家中心和凯伦绿色家庭的慈善事业。